
经查,当事人于2024年12月8日出产“华祖壹號(配制酒)”120箱(净含量2。5L,酒精度:55%vol)。该产物现实为配制酒,但产物标签却标识“喷鼻型:浓喷鼻型白酒,产物类型:固态法白酒”,取产物实正在属性严沉不符。货值金额共计4308元。至案发时,全数120箱产物均未售出,仿单,不得含有虚假内容”的。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(二)项,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视办理局做出如下惩罚决定: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“华祖壹號(配制酒)”120箱;罚款18000元。
近日,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视办理局发布行政惩罚决定书(谯市监惩罚﹝2026﹞642号),安徽华祖酒业无限公司因出产发卖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“华祖壹號(配制酒)”,被处以罚款1。8万元,并违法产物120箱,惩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24日。
据行政惩罚决定书披露,2026年4月29日,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法律人员正在现场查抄时发觉,安徽华祖酒业无限公司仓库内存有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“华祖壹號(配制酒)”120箱,法律人员当即进行立案查询拜访,并采纳行政强制办法。